晉衛辦醫發〔2021〕1號
各市衛生健康委、委直委管醫療機構:
為貫徹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和《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的意見》,持續做好全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遏制細菌耐藥,省衛生健康委組織制定了《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21年版)》(見附件1,以下簡稱《目錄》),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及時調整醫療機構抗菌藥物供應目錄
各醫療機構應根據《目錄》,按照優化結構、確保臨床合理需要的目標,及時完成本機構抗菌藥物供應目錄調整。同類產品應優先選擇抗菌活性強、藥動學特性好、不良反應少、性價比優、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品種,及時清退存在安全隱患、療效不確定、耐藥嚴重、性價比差和頻發違規使用的抗菌藥物品種或品規。
二、做好抗菌藥物供應目錄的備案工作
各醫療機構應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抗菌藥物供應目錄(模板見附件2)的備案工作。委直委管醫療機構向省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備案,其他醫療機構向各市衛生健康委備案。各市衛生健康委于4月15日前將所轄醫療機構的抗菌藥物供應目錄報省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郵箱。
三、其他要求
《目錄》自印發之日起執行,2012年印發的《山西省2012年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試行)》同時廢止。
省衛生健康委聯系人:冀曉鵬 楊書程
電話:0351—3580457
郵箱:sxysfw@126.com
附件:1.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21年版)
2.醫療機構抗菌藥物供應目錄備案表
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下載: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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